为鼓励农民工返岗返工,助力海口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复工复产,日前,海口市总工会出台相关措施,对16个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务工农民工,给予最多3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
图片来源:海口日报
补贴对象
隶属于海口市财贸工会基层上报的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含非工会会员农民工)。凡已申请享受省总工会2020年“乐团圆·暖心返乡路”农民工春节返乡购票补贴或其他各级工会交通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补贴条件
申请补贴的应为隶属于海口市财贸工会基层16个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务工的农民工;
持有2020年1月6日至4月30日期间,出发地或终点站是海南地区实名制的客车票、火车票(含动车票、高铁票)、飞机票和船票(以票据照片为准);
具有农村户籍(以户口本照片为准);
持有本人名下社保卡或农商行(农信社)储蓄卡;
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身份证照片为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农民工本人持票据、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及开户行信息向务工单位工会或代建单位工会申请。
申请补贴时间
此次申请补贴时间为3月16日8:00至5月26日 17:00。
补贴标准
本次补贴依据为往返一次叠加或单程票据。合计金额为300元(含)以下的,按实际面额补贴;合计金额超过300元,按照300元补贴。
申请流程
1、农民工本人持票据、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及开户行信息向务工单位工会或代建单位工会申请;
2、务工单位工会或代建单位工会提出审查意见,汇总后报市财贸工会审核,再上报市总工会审批;
3、相关基层工会于6月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市财贸工会核实,再由市总工会按照花名册直接将交通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给农民工。
16个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
和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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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口日报
记者:赵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