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安排
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
1、初赛
时间:5月16日—5月18日,共三场
形式:每名(组)选手演唱时长控制在2分钟内,评委按照大赛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初赛全部三场比赛结束后,将根据全部选手的得分进行排名,得分在前40名的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时间:5月19日
形式:进入复赛的前40名选手同场比赛,演唱整首歌曲,评委按照大赛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得分排名在前2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
时间:5月27日
形式:复赛排名前20名选手同场比赛,演唱整首歌曲,评委按照大赛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同时,该前20名选手将代表海口市参加(首届)海南省职工十大歌手大赛。
请参赛选手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赛事组委会相关比赛通知,依时参加比赛。
二、比赛地点
初赛、复赛地点:
海口市金龙路2号友谊阳光城7AF阳光荟(印象三宝旁)乘2号梯直达(应疫情防控需要,比赛暂不开放观看,场内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决赛地点:
海口市广播电视台1号演播大厅(海口市龙华区中沙路15号)
三、注意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活动或者修改活动规则。参赛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活动规则,报名完成即视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文件及大赛官网发布的各项活动规则或要求。
2、参赛选手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有假唱的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3、所有相关奖项之奖金不包括各种所得税和政府税费,与作品奖金有关的各种税费由获奖者承担。获奖者必须依规定扣缴获奖所得税额,始得领奖。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有关防疫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赛场时须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